湘中书画艺术院机构设置
来源:湘中书画艺术院 时间:2018-03-07 查看次数:
湘中书画艺术院机构设置
湘中书画艺术院设艺术顾问、名誉院长、院长、秘书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书法家、画家、篆刻家、创作员,并由院长、秘书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组成院务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院办公室和各专业委员会,其中包括书画评审委员会、书画鉴定委员会、书画创作委员会、篆刻创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委员会等。
院办(院办公室简称)设有外联部、成员部、编辑部三大部门。
外联部:积极开展书画院院的对外宣传,并做好书画家的对接和接待工作。活动的组织、策划、开展以及执行工作的安排,实时掌握新成员的入院情况等工作,与外地交流等多种形式,为书画院创作研究搭建平台,促进湘中书画艺术院网书画院的书画创作研究。
成员部:主要负责及时、准确无误地收集新成员的信息和资料,并及时把收集的资料信息报到外联部进行备案,以及书画作品等的归类、整理归档、保管。包括成员证书、聘书等的制作和发放,配合网络编辑部做好新成员信息和资料的发布,配合外联部做好新成员的吸收等工作。
编辑部:主要负责本院重大新闻事件及时有效地撰写,网站的日常维护、内容的更新、版面优化设计、信息的广泛采集、对外宣传、书籍画册等图片的设计和修整。及时有效地了解同行业中的最新动态信息,全面性地掌握有关本院的最新动态,组织参与本院书画家的采写、评论工作,撰写本院书画作品的评论性文章,负责本院院刊、网站、书籍画册等文字的编辑、校对等工作。做好院内网站书籍画册等文字的宣传和发布,及时做好成员信息的整理、宣传、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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