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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书画艺术院管理细则(草案)
来源:湘中书画艺术院 时间:2018-03-07 查看次数:
湘中
书画艺术
院
管理细则(草案)
本院英文名称为:Xiangzhong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rt institute
湘中书画艺术院本着为 “文化兴国”主战略服务,实现 模式创新、艺术创作繁荣、文化与艺术产业化的宗旨,开展以文化与艺术为 主题的创作、 展览及收藏工作; 承担文化与艺术研究课题及国际性艺术创作、 研究任务;开展国内外相关艺术和学术交流工作;开展科学与艺术的教学培训等工作;承担湘中书画艺术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湘中书画艺术院业务及机构由三大块组成:管理协调机构(常务副院长) 、创作机构(副院长、副秘书长负责)与产业创新机构(秘书长负责) 。
一、管理协调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处、办公室等,主要负责研究院 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专业创作及评审机构:绘画创作部、书法创作部、科学艺术评审委 员会、理论委员会。
三、联络协调机构:外联部、海外联络部、展览部、培训部。
四、产业创新机构:由文化、艺术领域的资深专家牵头组建隶属于画院 的产业创新研究与指导促进机构。如发展成立依托各产业领域的“湘中书画艺术院分院”或“中心”等: 结合地方或各行业领域特点成立的 画院分院,主要服务于总部对各地方或行业领域科技文化产业创新工作的协 调组织工作。
职务设置
1、院长 负责主持画院的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策划重大的书画创作、 交流、研讨等活动。
2、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画院各项工作。
3、秘书长 制定和实施书画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各分院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活动。
4、画院办公室主任 负责院行政管理、物业管理、文秘档案、行文收发、经营开发,协调内外关系,为创作服务,做好后勤保障。负责管理画院行政、财务、文秘等。
5、绘画创作部主任 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创作任务。积极组织画院画家进行绘画创作, 参与各类书画展。负责专业创作研究、学术交流、组织各类作品参展。协调各种关系,督导落实院各项管理制度。
6、书法创作部主任 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创作任务。积极组织画院书法家进行书法创 作,参与各类书画展。负责专业创作研究、学术交流、组织各类作品参展。 协调各种关系,督导落实院各项管理制度。
7、艺术评审委员会 认真把握画院安排和部署,做好科学与艺术创新奖奖励工作,保证各奖项的 评审质量。
8、艺术理论委员会 结合科学与艺术创作实践,积极开展科学与艺术理论探讨,邀请国内外著名 艺术评论家以及各界有识之士对画院创作活动进行研讨交流。
9、 外联部部长 积极开展对外宣传,画家联谊工作,组织书画家写生、采风,召开创作研讨 会,举办笔会、展览,出版作品集,与外地交流等多种形式,为书画家创作 研究搭建平台,促进科学家画院的书画创作研究。
10、 海外联络部部长 向海内外宣传科学家画院,开展对外科学与艺术项目的合作开发。
11、 展览部部长 要求具有较高的艺术策展能力,主要负责科学家画院的组展工作,提出画院 办展主题,协助邀请国内优秀画家及作品参加展示,并对参展作品和拍卖品 进行艺术把关,负责展期时出版的画册等。
12、 培训部部长 主要负责制定科学与艺术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组织国内外优秀科学与艺 术大家参与培训, 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方案; 负责组织实施市场调研, 开发培训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
13、各地分院 严格遵循画院的指导和部署并开展工作,广泛开拓各地文化产业,形成创作 规模。
画院成员
(一)凡承认本院管理规程,热爱祖国的传统绘画艺术,具备湖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在绘画具有一定的造诣和成绩者,经本人申请由本院成员介绍,报院务委员会审批通过,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院画师。
﹙二﹚本院画师有遵守本院管理规程,执行本院决议,参加本院活动,承担本源的创作义务,凡在要求期限内不承担创作义务及画院规定者,作自动退 出处理。
画院画家权利
1.网站及宣传品予以职务冠名。
2.经院批准以画院的名义开展活动。
3.经院批准为自行组织的个人画展冠名。
4.为企业和个人进行网上及其它形式宣传推介(国家邮政明信片、书籍、报 刊、网络等) 。
5.经院批准冠名出版画册<如湘中书画艺术院名家作品系列丛书等>.
6、免费享有在画院各类宣传推介活动的优先权。
7、以画院为主组织的销售活动中,画家作品销售成功,按比例分成(比例待定) 。
8、向拍卖公司推荐拍卖作品。
画院画家义务
1.院长、副院长每年书画原作精品(四尺整纸)4幅。
2.专业画家每年书画原作精品(四尺整纸)3幅。
3.所有画院任职人员有随时接受院交办任务的职责,积极提供市场及组织各 种有益活动。
4.维护画院形象,不得以画院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画院项目负责制 湘中书画艺术院工作人员以书画创作研究为主要任务。
为充分调动每位成员的积极性,每位成员都可以策划与画院业务工作相关的 业务项目,如举办书画展、组织笔会、创作采风、研讨交流、书画培训、艺术设计、书画营销等。项目策划人应制定项目计划书报经画院领导同意后,批准立项,列入湘中书画艺术院工作计划,由湘中书画艺术院冠名。项目策划人即为该项目的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的前期投入费用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解决, 画院不投入;项目如亏损,亏损额由项目责任人自负,画院不承担经济责任;项目赢利,利润作为项目责任人的创收。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在画院其他成员中挑选合作人,采取双向自愿原则;项目赢亏的分配方案:领导为项目负责人的,赢亏分配比例按创收指标分配比例确定;一般成员为项目负责人的,由合作双方议定。除特殊工作需要外,项目责任人应优先选用本院成员作为项 目合作人。项目合作人应服从项目责任人的领导和管理,齐心协力完成各项 工作任务。湘中书画艺术院岗位责任细则院长岗位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领导和督促部属完成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签约书画家参与和欣赏文化艺术活动的水平、创作艺术作品,参加各级艺术比赛和交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负责考核、设立、管理地市级分院、分会,指导低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素质。
1、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组织书画培训、展览、评比、拍卖、交易;
3、创作艺术作品,参加各级艺术比赛和交流;
4、积极调研,撰写文化论文和专业著述;
5、担任业余艺术培训的教学任务;
6、指导和帮助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副院长岗位职责 协助院长管理画院、研究每一步的落实已经完成的工作负责制定画院的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年计划,并且与院长及时汇报工作内 容以及进程。
1、协助院长负责书画院日常工作;
2、协助院长负责书画院的整体运营、业务拓展;
3、协助院长负责书画院书画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4、协助院长负责组织鉴定与扩充书画院的艺术收藏;
5、协助院长负责书画院的资产管理和团队管理。
6、根据分区域管理和分类管理原则分工,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分院活动和分管业务(分院、书画、会展)活动。
秘书长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及院长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2、组织实施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
3、开发并组织实施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新办项目、活动;
4、做好中心的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搞好各类活动;
5、加强中心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在秘书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协助所联系的各副院长处理日常工作,向秘书长负责;
二、 负责由分管副院长召集的办公会议和其它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会议决定事 项的督办落实;
三、按照分工和院长、常务副院长、秘书长安排,负责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
四、按照所联系副院长的工作分工,组织起草、审核区域分会及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和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材料;
五、按照所联系副院长的工作分工,督办落实有关请示事项、领导批示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六、协助院长、常务副院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七、按照领导安排,负责来宾接待工作;
八、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召集室务会议研究决定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兼管办公室其他工作的副秘书长,其兼管的办公室内部工作;
九、办理院长、常务副院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湘中书画艺术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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